七美鄉公所
七美鄉民代表會置主席、副主席及市民代表。置秘書一人,承主席之命,處理本會事務,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。另本會置組員,職掌議事、人事、總務等事務。 定期會一年召開二次(每六個月召開一次)臨時會一年召開五次(不定期召開)